整改任务编号:16
区级责任单位:发改局
整改内容:全省沿江8市(州)87个工业园区,近50%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,且布局在长江两岸的大量重化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,企业偷排、超标排污等问题严重。
整改目标:到2017年底,全市沿江县市区开发区污水(废水)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测达到70%;到2018年底,沿江县市区开发区污水(废水)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测达到100%。
整改措施:成立专项行动组,对沿江所有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,加大对长江两岸重化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对未能在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的开发区实施问责。
整改情况:已安装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装置,并已与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完成数据对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