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改任务编号:37
区级责任单位:区水利局
整改内容:2017年底前,建成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河湖库长制体系。经过3-5年的努力,全市入河湖库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。河湖库水环境明显改善,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,黑臭河、黑臭湖基本清除,确保河湖库面积不萎缩、功能不退化,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;建立河湖库长效管护机制,有管护机构、有管护职责、有经费渠道、有管护标准、有考核制度。
整改目标:建立实施好河长制,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。
整改措施:
1、健全组织体系。在2017年底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河湖库长制体系,覆盖全市5公里以上的625条河流(段)(含以县域为界分开统计重复计数河段)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114个湖泊和注册登记的1237座水库。
2、加强考核督办,建立考核机制。将河湖库管理与保护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,统一纳入市委、市政府对市直部门、各县(市、区)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。建立公众参与机制,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、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整改情况:
由区水利局牵头,经相关责任单位共同研究,制定了专门实施方案,明确了责任和时间节点。
1.根据《黄冈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关于印发<黄冈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黄办文[2017]8号)精神,管理区召开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议,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《龙感湖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<龙感湖管理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龙政办发[2017]11号)和《龙感湖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<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制度>等五个工作制度的通知》(龙政办发[2017]13号),七个办事处也相应出台了各办事处河湖库长制工作方案,全面推行了河湖长制,建立了区、处、队三级河湖长体系,明确了河湖长责任人员,落实了管护责任。开展了湖泊保护系列宣传工作和湖泊巡查工作。
2.根据管理区工作实际,制定了《龙感湖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<龙感湖管理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>的通知》(龙政办文[2017]33号),将各办事处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。建立了龙感湖管理区胡泊保护和管理投诉受理、工作问责、举报与奖励、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,设立了公众投诉电话,形成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、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。